上海向外来从业人员发放社会保障卡


本报讯 (记者 申仁宝)从今年7月1日起,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使用社会保障卡作为就医凭证。近日,上海市开始通过用人单位向外来从业人员发放社会保障卡。
据介绍,外来从业人员在领到社会保障卡后,可凭卡直接在上海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就医、购药。此卡为分批发放,尚未领到医保卡的外来从业人员如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现金,事后凭有关资料(个人身份证、住院医疗费发票原件、出院小结、用药清单等)到区县医保事务中心报销。
此外,原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不作废,卡内剩余的日常医药费补贴资金,继续按照原规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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