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向350万名退休人员发放价格补贴


本报讯 (记者 迟宏波)近日,黑龙江省启动物价上涨补贴联动机制,向城乡困难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以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产生的影响。其中,向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发放60元的价格临时补贴。
据了解,黑龙江省向城乡优抚对象、农村五保户和企业退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从2011年7月起,向城乡优抚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发放4个月价格临时补贴,城市优抚对象每人每月补贴15元、农村优抚对象和农村五保户每人每月补贴12元,共惠及城乡优抚对象和农村五保户26.5万人。从2011年7月至12月,按照月人均60元的标准,向企业退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将惠及参保退休人员351.3万人。
此外,为保证困难学生正常学习生活,保持学校食堂价格稳定,从2011年9月至12月,黑龙江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人均15元/月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学校食堂,根据该校家庭困难学生数量,以人均8元/月的标准给予补贴。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