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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上半年民生工作交出圆满答卷


本报讯 (记者 靳彦丽 通讯员 郭东) “生了病,才明白参加医保受益的是自己!”家住河北唐山市路北区乔屯街道的李天阳老人,日前对自己参加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感慨颇多。今年5月份,68岁的李天阳下楼时不慎摔成骨折,医药费高达2.5万元。根据城镇居民医保就医办法,他获得了1.25万元的医药费用理赔。
今年上半年,河北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措施,社会保障网越织越大,惠及的百姓也越来越多。
上半年,河北省出台 《关于解决未参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解决了未参保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问题;制定 “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方案,将国有企业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上纳入社会统筹管理……这些都把更多的群体纳入统筹范围。
河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进展顺利。前两批37个试点县(市)共有845.6万人参保,参保率达到93.4%。今年又有69个试点县已经开始开展第三批试点。目前河北省已有106个县 (市)列入试点范围,覆盖率达到61.9%。
在扩大新农保试点范围的同时,河北省启动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60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将按月领取养老金。两项保险已经在106个试点县 (市)正式启动试点,覆盖率达到62%。
今年,河北省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的稳步提高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按照国务院医改总体要求,河北省今年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部分统筹地区还开展了居民生育保障试点。7月10日,河北省再次大幅提高工伤职工待遇水平,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统一上调。
上半年,河北的社保服务管理水平也得到有效提高。统一的企业养老保险软件在秦皇岛试运行,年内在全省推开;37个新农保试点县 (市)全部使用了统一的管理系统,实现了业务经办信息化;新农保各试点县电子化个人账户基本建成,对账制度基本建立,实账管理得到加强;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顺利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得到规范。
完善制度、提高待遇、规范服务,一系列社保新举措充分调动了企业和个人参保的积极性,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保持较快增长。截至6月底,全省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021.03万人,比年初增加32.59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531.13万人,比年初增加13.1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616.77万人,比年初增加24.33万人。城镇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人数574.78万人,比年初增加13.1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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