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忽视新农保参保人员死亡统计上的漏洞


新农保是缩小城乡差距、保障农民老有所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自开展试点以来,新农保受到广大农民朋友的衷心拥护。
作为一项新的社会保障制度,各地在新农保开展过程中,针对扩面和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很多探索创新,成效显著。然而,一项新的制度在落实过程中,不可避免在一定时期内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基层工作者及时发现,提出改进措施。近一段时间,笔者通过调研某地区的新农保开展情况,发现参保人员死亡统计上存在漏洞,笔者认为,这一现象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新农保规定,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农民享受基础养老金。参保人死亡后,无论是已经领取养老金还是尚未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可以依法继承个人账户中属于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的资金。但政府补贴的资金是从公共财政支出的,这部分资金余额不能继承,而是继续用于支付其他老年人的养老金,以体现社会互济原则。
在统计享受基础养老金人员上,大部分地区采取的办法是,由村级上报和到本市殡仪馆及周边县市殡仪馆检查来确定死亡人员。但实际工作中,却存在村级上报不实、公安部门数据不全 (周边县市殡仪馆不注销户口也能火化)、殡仪馆统计混乱、周边县市殡仪馆联系困难且不愿配合等问题,导致难以掌握死亡人员情况,直接影响了新农保基础信息的准确度。例如,某村一名时姓村民去世后没有到公安部门注销户口,家属冒领基础养老金,直到半年后,被相关部门稽查出来才停止领取。虽然养老金被追查回来,家属也受到了处罚,但毕竟给工作增添了不应有的麻烦,也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
大家知道,对死亡人员统计最准确的部门是公安,火化则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发放养老金则由人社部门负责。各个部门之间如果信息沟通不畅,必将导致相关部门无法准确掌握领取基础养老金人员的增减情况。因此,笔者建议,建立公安、民政等部门联动机制,规范火化制度,建立健全死亡人员信息通报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将人保部门和公安部门数据库连接起来,实现信息共享,或借鉴指纹验证、QQ视频认证等措施,以便准确掌握领取基础养老金人员的增减情况,规范新农保管理。
(作者单位:山东省招远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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