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城镇医保市级统筹 明年全市实现医保“一卡通”


21日下午,全市医改工作推进会在市堰丰宾馆召开
21日下午,全市医改工作推进会在市堰丰宾馆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7月底前,我市“南三线”将在在村卫生室推行基本药物制度;8月底前,全市基本完成乡镇卫生院综合改革;11月1日起,全市执行统一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年底前,全市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今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是三年医改的结账年。记者了解到,2009-2011年,全市共筹措五项重点医疗改革资金23.37亿元,确保了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实施“扩面工程”。截至2011年6月底,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97.07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41.54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55.52万人,完成全年计划参保96.40万人的100.7%。
实施“提标工程”。2011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调整政策,将居民选择30元缴费的报销比例,一、二、三级医院提高到80%、60%、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选择缴费150元参保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5%、70%、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7万元;建立居民医保二次补偿制度,重点倾斜高额医疗费用患者、少儿白血病等特殊病种、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10万元提高到12万元;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了全市居民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和全市职工年均工资的6倍。
实施“创新工程”。将于2011年11月1日起,全市执行统一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实现保障范围、缴费标准、待遇水平、经办流程统一;建立全市基金预决算制度和市级调基金制度;加快医保信息平台建设,统一信息系统,2012年全市范围内实现基本医疗保险“一卡通”。
实施“公开工程”。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建立起竞争上岗、全员聘用、岗变薪变、合同管理的新型制度体系,目前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已全面完成,多数单位完成了岗位聘用认定工作。在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目前市直卫生医疗机构的新进人员公开招聘面达到了100%。
实施“绩效工程”。目前,十堰市城区及大部分县市已经实行了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有效地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
据了解,7、8、9月我市将以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为抓手,着力推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等重点人权参保,着重突破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建材市场,建筑装饰等几个行业。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体医务人员实施竞聘上岗,全员聘用,力争在8月31日前完成院长及医护人员竞争竞聘工作。今年年底前,每个县市至少有一个县级医院达到二甲标准,2015年前所有县级医院要达到二甲水平。
会议要求,要建立公益性的管理体制,竞争性用人机制,激励性分配机制,规范性药品采购机制和长效性补偿机制。综合改革中关于奖励性工资绩效问题,总的原则是“拉大差距,体现绩效”。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零差价销售,实现同药同价,具体时间节点是:7月底前,“南三线”在村卫生室推行基本药物制度;8月底前,全市基本完成乡镇卫生院综合改革;年底前,全市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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