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不合理?征管局作回应


近日,海口市民反映称,自己的工资不足1551元,但仍被要求以1551元为基数来缴纳养老保险,他认为这种情况不合理,希望媒体予以关注。随后,人民网海南视窗记者就海口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市民质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
近期,关于海南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调的报道有两次:第一次是有媒体报道称,海南用人单位养老保险费最低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551元)。随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此作出澄清,称海南并未要求各市县以全省社平工资的60%为最低缴费基数进行征缴。
而近日有市民向人民网海南视窗反映,称海口市社会保险费征管局在进行养老保险的征收时,却仍旧以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即1551元作为养老保险征收的最低缴费基数。
“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应该是以海口的最低工资标准,即830元作为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而不是现在的1551元。”市民程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个月收入为830元的职工想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如果以830元作为最低缴费基数,每月只需缴纳66.4元,但如果以1551元作为最低缴费基数,每月就需要缴纳124.08元,接近工资总额的15%,如果再加上其他各项保险,那么拿到手的工资就会缩水很多。“这样的最低缴费基数是不是太高了?”
记者走访:办事人员称最低缴费基数为1551元
那么,程女士反映的情况是否真实呢?记者来到位于海口市海府路的社保缴费点进行调查了解。
在缴费大厅内,记者查看了相关宣传资料,一份《单位各年度最低基数及各项社会保险费变动表》显示,申报缴费时间在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的用人单位养老保险费最低缴费基数为1551元。
同时,一份《通知》则称,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社发【2011】132号文件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养老保险按2010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585元执行,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1551元。
随后,记者就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的问题向大厅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低的缴费基数为1551元,“也就是说,即使你的工资不足这个数,也要按照这个数字来交,这是电脑系统默认的。”
高缴费基数把部分低收入群体挡在养老保险门外
那么,目前海口部分低收入行业的收入到底有多少呢?记者对海口的保安、餐厅服务员、超市员工等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调查发现,这些职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收入大多都在社平工资的60%(1551元)以下。
“我一个月的工资就850,没有其他收入了。”海口某小区保安王师傅说,自己这点工资补贴家用都不太够,如果要他每个月再缴纳200元左右的保险,他不愿意。
小张是海口一家超市的理货员,每个月的收入固定在1100元,她也不愿意缴纳保险,“工资本来就不高,再交保险的话就不够用了。”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保一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以社平工资的60%作为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的话,则会将不少低收入群体挡在养老保险的门外,“因为最低缴费基数对于中等收入群体来说,影响不大,但对于低收入群体来说,影响就太大了。”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最低缴费基数如果太高的话,不仅仅对于劳动者,对于一些中小型企业来说,也会增加不小的负担,“我们这里经常接到不少关于最低缴费基数的投诉。”
海口社保费征管局:工资低于1551元可按实际工资缴纳
那么,海口用人单位养老保险费最低缴费基数到底是多少呢?记者来到海口市社会保险费征管局采访,该局征管二科科长符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海口用人单位养老保险费最低缴费基数是1551元的说法是片面的。
符桦说,《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于2008年6月15日起施行。《细则》第四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实发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经征收机关核定,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可按实发工资总额征缴,并逐步过渡到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具体过渡期限和办法由省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因为具体的过渡办法还没有出台,就按照前面的规定执行。”符桦说,如果企业职工的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单位可以向保险征稽部门提出申请,如果符合相关条件,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可按实发工资总额征缴。
符桦说,自从《细则》实施之后,他们先后接受了13家省级单位和29家市级单位的申请,给予这些单位职工按照实际工资缴纳保险的待遇。“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因为这次基数上调的数额比较多,所以对这些企业的影响比较大。”
那么,为何缴费大厅工作人员的说法和符桦的说法不一致呢?符桦解释称,大厅的工作人员一般都属于劳动派遣的临时工,可能对政策的理解不是很透,而关于大厅的一些宣传资料,符桦则表示“比较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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