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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事故遇扯皮医保基金可先行支付

2017-04-08 08:00:01 无忧保
  如果遇到意外事故,肇事者扯皮不支付医药费,参保人也不用担心无法治疗了。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中“先行支付、代位清偿”同样适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先行支付,再向第三人追偿。   九龙坡区社保局介绍,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是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不过当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这样既明确了责任,维护了基金的安全,也保障了受害的参保人员在侵权人逃逸或不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的情况下,也能够获得及时的医疗救治。   据介绍,所谓的“第三人不支付”,既包括第三人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也包括第三人没有能力或者暂时没有能力而不能支付或者不能立即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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