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企退人员养老金涨10%本月起开始执行


7月起,全市今年上半年退休的企业参保人员的养老金将上涨10%。这是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
据了解,今年1月,我市已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0年底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增加了基本养老金。
根据有关规定以及养老保险年度(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安排的实际情况,为不影响今年上半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决定为20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时间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上半年退休的,养老金增加10%
20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10%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退休、退职人员按上述标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147元(全省2010年月人均养老金水平10%)的,再按下列标准(见下表)适当提高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但提高后不得超过1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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