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开展失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 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自即日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全面开展失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确保该基金安全运行。
据了解,此次检查对象主要包括失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和使用的相关单位及享受待遇。检查中,检查组还将重点检查失业保险基金制度建设情况,以及经办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及职责划分、待遇发放、基金支付等内控制度的建设等情况。基金中是否存在虚列支出、转移资金、侵占挪用、欺诈冒领等损害基金的问题都是检查重点。
凡查出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市、县社保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骗取金额一倍至三倍罚款。此外,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必须追回被挪用的失业保险基金;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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