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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万余干部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2017-04-08 08:00:01 无忧保
  6月9日,永顺县召开了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会议,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全面启动,此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对象不仅包括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全部在编在职人员,还包括其临时聘请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人员除外),共有13000多名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工作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的工伤待遇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   记者从该县工伤保险中心得知,参保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照0.6%的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该县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费,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缴费参保,个人不需缴纳工伤保险费。财政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请人员的工伤保险费,由单位自筹资金缴费参保。   参保人员自今年6月1日起,发生工伤事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国务院新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及国家、省、州配套政策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后,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可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此举可促进该县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缓解矛盾,减少诉讼,切实保障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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