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950万人纳入工伤参保


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市工伤保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截至4月底,参保人数达到954.8万人,为全国参加工伤保险人数最多的城市。
《社会保险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后,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所谓“先行支付”,是指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拒绝向未参保的劳动者赔付时,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再由社保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追偿。
《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发生工伤但又没买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先安心在医院治病,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有关规定先行支付,由于企业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导致工伤工人享受不到医疗待遇的事情将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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