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为西南边陲长治久安筑牢基石


西藏和平解放6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西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了积极贡献。
就业再就业:城镇就业总人数52.71万人
和平解放前,西藏实行的是封建农奴制的雇佣劳动制度,到1951年末,全区总人口114.09万人,90%的劳动力从事农牧业生产。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接管了西藏的邮政、电报、电话等企业,西藏的劳动就业工作开始起步。
经过多年探索和努力,目前西藏已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符合全区实际的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到2010年底,全区城镇就业总人数达到52.7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1%;2010年,全区转移农牧区富余劳动力约81万人次、34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6.5亿元以上;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后,通过采取公开考录、 “三支一扶”以及落实多项优惠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通过市场就业等办法,5年实现45797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年平均就业率达到87.94%;高度重视零就业家庭人员、“3545”人员、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工作;2006年以来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累计帮助1.4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就业;重视劳动技能培训在促进劳动者就业方面的作用,仅2010年就举办培训班500余期,免费培训各类人员2.5万人,培训后有1.3万人实现了技能就业。
社会保障:建立起5大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保障体系
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但鉴于刚刚和平解放,西藏并没有和全国同步实行 《劳动保险条例》,直到1953年才开始着手制定适合当时的劳动保险制度。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大力支持下,目前西藏基本建立起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5大保险为主体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2010年,西藏全区73个县、市、区全部纳入新农保试点范围,向年满60周岁及以上农牧区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7631.55万元;连续7年调整养老保险待遇,目前西藏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保险待遇达到每月2439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7.5%(含公务员补助),年度医疗费最高报销额度达到22万元,达到了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6000元的6.1倍;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1%,年度医疗费最高报销额度13万元,达到西藏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3980元的9.3倍;失业、工伤、生育参保人数稳步扩大,截至2010年底,全区参加社会保险总人数达到166.23万人,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17.32亿元。
人才队伍建设:启动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程
和平解放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西藏的人才培养工作,筹建了西藏大学、西藏民族学院、西藏大学农牧学院等高等教育院校,为西藏建设培养各类人才。同时,通过选派少数民族同志到区外学习,邀请技术、管理类等人才进藏支援等方式,为西藏大量培养、引进人才。
2010年,国家专门针对西藏开展了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到2010年底,西藏全区共有专业技术人员52686人、技能人才43771人、农村实用人才110000人。
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公务员制度和事业单位用人制度
和平解放以前,西藏是一个将人分为三等九级的封建农奴制社会,下层人几乎没有向上流通的渠道和机会。和平解放以后,西藏逐步建立起科学、民主、合理的公务员管理体系以及规范、择优的公务员晋升制度。同时,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用人制度。
截至2010年底,西藏全区共有公务员36316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688人。
工资收入和劳动关系:国企劳动合同签订率100%,非公经济签订率75%
和平解放以前,西藏保存着封建农奴制下的劳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没有生产资料和人身自由。和平解放后特别是民主改革后,西藏开始探索建立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和和谐的劳动关系。
到2010年底,西藏机关事业单位年人均工资5.95万元,企业职工年人均工资3.84万元,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非公经济组织劳动合同签订率达75%。
近年来,西藏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等活动,全面推进劳动者维权公告牌制度,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近年结案率保持在98%以上。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