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谋变 乌兰察布市养老保险“五年命题”


“十一五”已收官,乌兰察布市养老保险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并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政策。“十二五”新时期《社会保险法》实施,如何推动养老保险事业取得新进展?
“十二五”谋变
乌兰察布市养老保险在“十二五”期间,要改变目前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一制度、单一支柱的现状,在制度上实现全覆盖,即在现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制定并适时出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到“十二五”末,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覆盖率将达到70%以上。 按照规划,到“十二五”末,乌兰察布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将达到302000人(含享受职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及其遗属137000人)。参保缴费人数年平均增长率为5.2%;离退休人员及其遗属年平均增长率9%。 在此期间,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重点是推进私营企业、新建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牧民工等企业和劳动者群体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国家、自治区的有关政策,把各类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全部纳入养老保险的范围,做到应参尽参。 乌兰察布市社保局朱利军局长说:“结合乌兰察布市经济发展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认真研究和制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适时出台实施。到"十二五"末,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同时,要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
力推新型养老制度
据悉,“十二五”期间,乌兰察布市社保局继续巩固“十一五”期间确保发放工作取得的成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按时足额发放。 此外,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到“十二五”末,实现乌兰察布市农村牧区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按照自治区要求,加快新农保信息系统的建设,在确保国家、自治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旗县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督促新农保试点旗县的工作监督、业务指导和政策宣传工作。”朱利军说。 同时,结合《社会保险法》的实行,不断提高各级经办机构的依法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到“十二五”末,要达到数据入库率100%,入库数据准确率100%;对开展新农保工作的旗县,要及时启用新农保信息系统,做到新农保工作起步即实行信息化管理;还要加强社会保险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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