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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告别医保“跑腿”时代


彩云之都云南,犹如镶嵌在我国西南边陲的一颗明珠。这颗明珠自2008年以来,又闪烁出另一种光芒,这就是医保异地结算如火如荼地推进。如今,云南650余万名参保人员告别了医保异地结算的“跑腿”时代。
创新三 “统一”
随着医保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提高统筹层次和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成为医保经办机构提高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
退休后定居在昆明的吴浩老人,每天需服用医治高血压的药物。但因工作单位在丽江,他每次都要坐车回丽江请医生开药,然后带回昆明。 “每次开药来回要两三天,实在是太折腾人了。为了省事,我在昆明买药,然后拿着发票回去报销,但是异地报销手续非常烦琐和漫长,最后我只能选择自费买药。”
然而,自从云南省医保费用实现了异地结算,吴浩老人的难题就迎刃而解了。2009年9月,云南省实施医保异地就医服务管理试点,至2010年底,云南省异地就医购药联网结算系统已经覆盖到13个市县,覆盖人群由城镇职工扩大到城镇居民,650余万名参保人员实现异地持卡就医购药。全省累计发生252567人次异地就医购药,费用达到2.3亿元。
云南省医保中心主任熊武告诉记者,他们在开展异地就医结算试点工作中,实现了3个 “统一”,并取得了3项成绩。一是个人账户全省漫游,二是参保地待遇、就医地管理,三是放开异地就医购药两地机构重新定点的限制。 “我们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统一的经办管理服务、统一的社保卡。我认为,只有高度集中、高度统一的模式,异地就医结算在全省,乃至全国才能行得通。”熊武如是说。
按照 “统一标准、信息共享、节约高效”的原则,云南省通过系统软件开发、硬件升级和网络提速等手段,建设了全省统一的、独立的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熊武坦言:“通过管理层面、技术层面、开发成本等方面的比较分析,我们选择了业务集中处理的建设模式。即重点建设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平台,各统筹区配备结算终端,并进行系统互联,最终实现异地结算交易集中在省异地结算中心系统进行,就医地使用异地结算系统终端进行异地结算审核,参保地使用异地结算系统终端进行异地结算管理。”
此外,云南省医保中心还制定了规范的异地就医结算流程,参保人员发生的异地就医费用,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同 “两定机构”按月审核结算。在基金结算过程中,所有州市只对省异地就医结算中心,州市之间不发生基金往来。
措施可持续
虽然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实施一年半,成效显著,但是云南省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仍在不断反思分析。熊武认为,目前存在的困难是异地就医购药结算管理层次太多。现在,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购药发生的费用,由省、市医保经办机构先行垫付,结算由省对州市,再由州市对县,三级进行,结算层次多,周期长,效率有待提高。
据悉,开展异地就医结算试点工作,使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量大幅度增加。云南省医保中心除了增设异地结算中心外,州市、县两级经办机构未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使原本超负荷运转的州市级经办机构不堪重负。由于云南省90%的异地住院费用和70%以上的门诊药店刷卡费用发生在省直 “两定机构”,80%的异地就医费用需要省本级医保基金垫付。随着试点范围的不断扩大,省本级基金垫付压力进一步加大。
智者迎难而上。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云南省对原有的结算流程进行补充完善,他们出台了《云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持卡联网结算管理服务规范》,统一了全省医保业务流程和管理服务。同时,他们还建立了省医保异地持卡就医购药联网结算备用金制度,均衡了各统筹地区医保基金的垫付压力。
为了简化异地结算流程、规范业务操作、提高经办效率,云南省开始加快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州市级统筹。按照市级统筹的要求,云南省完善了信息系统,整合了管理资源,实现了异地就医结算 “一级汇算、二级结算、三级服务”。去年,云南省有11个州实现了医保市级统筹。今年,他们将全面实现城镇职工医保州市级统筹工作。尽管异地持卡就医联网结算工作在云南省刚刚起步,成果初见成效,但仍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将不断完善管理办法,细化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熊武对异地就医工作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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