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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不是“购物卡”


“医保卡里的钱就是自己的,可以随便用。”“用医保卡当购物卡购买生活用品,划得来。”“住院时要用完个人账户才能进入统筹。”类似的说法在市民中流传已久。这种说法是不是成立呢?记者日前采访了人社局医保科有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介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其基金构成是在职职工以个人缴费工资为基数,30岁以下的记入2.4%,31—45岁的记入3%,45岁以上的记入3.3%,退休人员按本人养老金为基数记入3.5%,按月记账。个人账户基金主要负责参保人员看小病门诊、住院医疗中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以及日常到药店购买药品等费用。设立个人账户的目的,除上述作用外,还起着“纵向”的个人医疗费用的积累作用,年轻病少积累下资金,利息属于自己,到年老多病时还可以使用。
该负责人还驳斥了“住院时必须用完个人账户才能进入统筹”这样的说法。事实上,参保者在住院时只要缴纳住院“门槛费”后就可以进入统筹。许多持卡人由于不了解医保卡的用法,盲目听信谣言,不惜用医保卡购买昂贵的物品,突击消费,造成浪费。
记者从医保科了解到,我市个人账户政策还将不断调整,包括对门诊慢性病人的支付情况,使用个人账户缴纳参保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个人方式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直系亲属个人账户间的互转,用于健康维护项目等内容等都将有望纳入。
市人社局呼吁,全市参保持卡人应增强费用约束意识,减少消费中的浪费,多了解医保个人账户政策,增强自我保障能力,珍惜医保个人账户,管好自己的“看病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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