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失业保险金新标准 地区涨幅及保险金数额不同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我省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全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在现行基础上依次调整,具体方案为:
一类地区:月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700元,月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0元。
二类地区:月失业保险金标准640元,月医疗补助金标准64元。
三类地区:月失业保险金标准580元,月医疗补助金标准58元。
四类地区:月失业保险金标准520元,月医疗补助金标准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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