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确定今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目标


2011年,我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目标是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70万、131.5万和78万人。重点抓好4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三险覆盖面。在巩固已参保人群基础上,把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失业人员等作为新的增长点。二是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将职工、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职工年均工资和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6倍以上,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统筹支付比例达到70%以上,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200元。三是全面推进医疗、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四是改进和加强服务。强化基金征缴管理,加强对医保定点机构的监管,推进付费方式改革,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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