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加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政策框架体系已初步形成


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近年来,我省着力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11个市和大部分县(市、区)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全省初步形成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政策框架体系。
同时,建立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预存款制度,将征地补偿费用划入县级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财政专户,专项用于支付社保费用。
此外,还实行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审核制度。到去年年底,省人社厅累计审核需报国务院批准的征地项目67个,涉及应纳入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10万余人,预存养老保险资金8.35亿元;累计审核需报省政府批准的征地项目300余个,涉及应纳入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11万人,预存养老保险金2.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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