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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为避免小病住院现象 不再报销“门槛费”

2017-04-10 08:00:02 无忧保
●为何调整?门槛费纳入报销范围后,部分小病患者挤进大医院住院,导致病床吃紧,一些医疗资源浪费。   ●如何调整?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由75%变为77%;门槛费不再纳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范围。   今年5月1日起,运行1年的《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政策。   调整后,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5%提高至77%;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即“门槛费”),不再纳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   昨日,成都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调整完善后的《办法》,政策有效期2年。   政策变化   >>>   调整完善后两个变化   为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办法》2010年4月1日实施。   因为政策是首次实施,1年后,参保人员、医疗机构希望对部分政策进行完善、调整,以更好地发挥政策的作用。为此,成都市人社局在听取多方意见后,对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   与原政策相比,调整完善的后政策主要有两个变化: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大病互助险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由75%变为77%;门槛费则不再纳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   范围,即从今年5月1日起的2年内,各类医院的“门槛费”都将不能纳入报销范围。   政策新增两项内容   同时,调整完善后的政策与之前政策相比,新增了两项内容。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按病种定额结算的,今后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保险标准也按病种定额结算办法规定的标准结算。目前具体标准还在研究制定中,具体病种也将在不久出台的政策中予以明确。   在去年政策执行时,对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参保人员续接缴费没有明确。调整后明确规定:一个自然年度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以住院统筹方式继续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在4个月内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同时自愿接续大病互助险的,应一次性补足当年度需缴纳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补缴后连续享受大病互助险待遇。一次性补缴费用为:以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1%的缴费率确定的月缴费标准,乘以当年度余下月数。   决策背后   >>>   部分患者“恶意”住院床位吃紧   为了向参保人员详细介绍政策调整完善的背景,解读完善政策后为参保人员将带来哪些好处,成都市医保局在发布政策前组织媒体深入社区卫生中心、医院,了解了政策执行情况。   30%住院者可门诊治疗   日前,华西都市报记者走访了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在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经看不到空床,不少病房过道上也加了床位。“现在我们中心的住院床位一年来基本上都出于饱和状态。”中心副主任罗红艳说,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政策执行后,床位一直比较吃紧,去年七八月份时,住院率高达120%。   “其实不是100%的病人都需要住院,这里面有30%的人是不用住院,可以通过门诊解决。”罗红艳举例说,一位上呼吸道感染的患者,正常情况下在门诊输液3天就能治愈。如果在门诊治疗,患者要掏300元左右。有了大病互助险后,患者选择住院,门诊等费用通过大   病互助险报销后,患者自己负担的费用比通过门诊治疗的费用低。所以大病互助险出来后,造成很多不用住院治疗的患者,选择住院治疗。   成都市医保局一份数据显示,去年4月1日实施大病互助险后,各医院住院率比之前增加了6%左右,这其中增加有合理部分,也有“恶意”住院部分。   代表建议取消“门槛费”   在调整完善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政策前,成都市医保局组织成都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保人员代表举行了一次座谈会。会上委员、代表们结合自己的调研,纷纷建议提高报销比例,取消门槛费,减少住院随意性,同时加大监管,把有限的钱用在刀刃上。   “去年实施的大病互助险,门槛费纳入报销范围,使部分小病患者挤进大医院住院,而使病床吃紧,致使一些医疗资源浪费。”成都市政协委员钟锂在座谈会上说,医保政策应让医院和患者不敢违规操作,让有限资源更好、更合理地服务群众。   决策访谈   >>>   华西都市报对话成都市医保局副局长徐洪高   调整完善政策有利医疗资源合理使用   针对调整完善政策后对参保人员带来的好处,以及调整完善政策决策的背景等方面,成都市医保局副局长徐洪高进行了解释。   华西都市报记者:《办法》执行1年以来,效果如何?   徐洪高:去年《办法》实施,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1年最高报销标准分别达到56.4万元和51.2万元。据统计,从去年4月开始,参保人员次均住院医疗报销比例与前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2%以上,医疗负担得以有效减轻。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实现同步,手续简便,赢得了参保人员的充分肯定。   华西都市报记者:《办法》中规定执行时间为2年,为什么在执行1年后进行调整完善?   徐洪高:成都去年出台《办法》,将门槛费纳入报销范围,在全国都比较少见,执行中还存在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问题。最明显的是,因起付标准过低,部分参保人员进行逆向选择,导致住院率上升、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有限医疗卫生资源过度利用。   为促进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制度实现可持续发展,合理使用有限的医疗资源,成都对《办法》进行调整和完善。   政策调整不会增加参保人员负担   华西都市报记者:政策调整后,会不会增加参保人员的负担?   徐洪高:虽然调整后的政策,大病互助险不再报销“门槛费”,但报销比例提高了2个百分点。经过测算,这样一增一取消,今后实际报销金额,不会比之前减少。   同时,政策调整完善后,有利于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医疗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从而维护和保护绝大多数参保人员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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