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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到外地就医 需办转院手续可享受医保报销

2017-04-11 08:00:02 无忧保
问:我父亲今年60岁,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现在因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有限,父亲准备到北京就医。请问转院到异地就医要办理哪些手续?怎样才能享受医保报销?      —————市民姜女士   答:根据姜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咨询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解释说,参保城镇居民因病情确需转诊转院到外地治疗的,需经合同医院批准。合同医院应按逐级转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的原则,及时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其中,转往本市行政区域外的,需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经批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转院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转入医院的级别予以报销;经批准转往本市行政区域外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先负担20%后,再按照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予以报销;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负。姜女士的父亲应属于转往本市行政区域外的住院医疗,可以直接到选择的合同医院办理相关转院手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事业处工作人员说,如果姜女士的父亲发生符合《威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支付范围内的费用,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办理了转院手续,可以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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