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企业老工伤人员今年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


18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资委、监察厅等四厅委与省社保局及全省16个州市政府签订了工作目标协议书,决定在今年年底之前将全省企业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玉祥介绍,云南自1997年建立工伤保险制度以来,参保人数从当初的90多万人扩大到目前的227万人,工伤保险对保障职工权益、分散企业风险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中还存有相当数量的老工伤人员,他们大多仍由所在单位承担其工伤待遇,缺乏长期、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待遇普遍较低,甚至难以落实,亟待做出政策安排,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张玉祥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企业老工伤人员的权益保障工作,今年1月,国务院第140次常务会议及国家四部委印发的通知,对老工伤人员权益保障进行了部署,云南省根据国务院决策精神和国家四部委的通知要求,全力做好将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
记者获悉,云南省此次老工伤人员认定范围较以前更为广泛:人员范围不再限于1-4级伤残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而是所有老工伤伤残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企业范围也不再只是国有企业,而是统筹解决集体企业和国有集体改制企业的老工伤人员;时间范围上不只是之前确定的截止2009年底前的调查统计人数,而是截止目前企业的所有老工伤人员。
据张玉祥介绍,对于将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所需的资金,云南省政府决定通过工伤保险基金、企业趸缴费用、当地财政补助“三家抬”的办法筹集,另外,中央和省级财政还将对老工伤人员集中的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