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疆事业单位将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2011年,新疆将应纳入而未纳入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同时研究和推动公务员及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这将是新疆今年工伤保险工作的重点。
2月21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今年新疆将突出抓好事业单位参保工作。继续大力推进农民工特别是服务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努力将符合参保要求的服务业农民工都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研究和推动公务员及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已将公务员及依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参保范围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总结经验,为自治区提供决策依据;未纳入的地区要积极开展相应调研,做好准备工作。
另外,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将兴建的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的用人单位纳入工伤保险。同时做好个体工商户雇工、农村地区企业的参保工作。
今年,新疆将继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努力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职业人群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抓紧修订和实施自治区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同时做好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工作。
继续提高工伤待遇水平,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做好2010年工伤待遇调整工作。推动和完善工伤康复试点工作,重点加强职业康复建设,完善现有康复标准,研究制定职业康复规范,全面提升工伤康复工作水平。
据了解,2011年,新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6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3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8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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