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全覆盖城乡医保全统筹


2010年,宁夏率先在全国实现了新农保制度全覆盖,分别比国家和自治区计划提前了10年和两年。同时,他们还实现了城乡医保全统筹,这是继天津、重庆率先开展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第三个直辖市和自治区。
近日,宁夏人社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2010年年底,宁夏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新农合、新农保参保人数,分别是107.7万人、177.95万人、55.8万人、48.87万人、39.82万人、372万人、123万人,全区各类社会保险参保总规模达到925.14万人次,是2000年119万人次的7.8倍。从2005年开始,宁夏连续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达到百分之一百。各项社保基金征缴总额达到108.6亿元,比2005年 增 加 45.3亿 元 , 增 长71.6%,基金支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据悉,2010年,宁夏参加养老保险人数是12.1万人,其中有9.8万人每月领取了500元的养老金。另外,宁夏还出台了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让3594人实现了 “无论人在哪里干,社会保险接着算”的无障碍转移。
贺兰、平罗、盐池县和南部山区等8县区列入国家新农保试点后,宁夏自筹资金在11个区县启动了自治区级和地市级试点,实现了新农保制度的全覆盖,比国家和自治区计划提前了10年和两年。目前,全区三级试点参保人数达123万人,参保率为52%;33万人领取待遇,发放率达到94%。2010年,宁夏又出台了 《关于解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意见》,将20万名五七工、农场工、家属工等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十一五”期间,宁夏累计发放养老金165亿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连续12年实现“零拖欠”;连续6次调增养老金,人均每次调增养老金125元,次均增长12.7%;2010年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635元,比2005年增加了773元,增长89.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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