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公平 提升参保人员幸福感


“早就听说医保好,做梦都没想到当了一辈子农民,70多岁了还能像城里人一样参加医疗保险。”新年伊始,家住南通市港闸区唐闸镇高店村农民高俊萍,得知自己可以参加居民医保后,很是高兴。
让高俊萍兴奋的这项惠民政策,其实从2009年就开始了。为了将农村居民统一纳入居民医保范围,南通市实施了城乡参保居民统一的财政补贴标准。目前,居民最高筹资水平每人每年420元,财政补助165元。城乡医疗保障的一体化,消除的不仅仅是城乡二元结构差异,而且解决了原有医保制度的缺失,让52.24万市职工、43.62万城乡居民真正享受到了公平的医保待遇。
在保障城镇居民医保的同时,居民还可以参加生育保险。作为全国城镇居民生育保险的试点城市,南通市出台了《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市区参保居民中的育龄妇女在不缴费情况下,生育保险费用给予不同的补助和报销,最高达3600元。截至2010年年底,南通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31.3万人,覆盖率达98%。这一保障政策的出台,不仅解决了南通市医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关系转换衔接问题,而且还建立了门诊、门诊统筹、基本医疗、大病救助、二次补偿、重症补充“六位一体”的保障体系。
减轻参保者个人负担
家住南通市崇川区虹桥新村的退休人员成秀英,对医保的理解比健康人多了一份深刻。
2009年12月,成秀英被确诊为颅内、脊柱内脓肿及肉芽肿,她先后4次住院,花医疗费69.98万元。当谈到自己只付了19.3万元时,老人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我运气好,赶上了好政策,没有医保只有等死。”
近年来,南通市在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基础上,逐步提高了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近日新修订的 《南通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进一步减轻了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成秀英老人就是受益者之一。
“目前, 职工医保基本医疗和大病医疗救助年累计报销最高达19万元,在职和退休人员最高报销比例达90%、95%,大病医疗救助最高达到90%。城镇职工在享受完基本医疗和大病医疗救助的待遇后,一个年度内个人负担1万元以上、符合规定的费用,二次补偿还可以再报销50%,最多达5万元。对于年医疗费用超过19万元以上、符合医保范围规定的部分,重症补充医疗保险将按80%的比例给予报销。而于今年1月1日实施的职工医保自费补充保险制度,将进一步减轻参保者个人负担。”南通市医保中心书记孙华介绍说。
现在,南通市居民医保,年累计最高限额是18万元,达到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倍以上,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10倍以上。同时,南通市减少了参保人员住院报销比例,统筹基金支付在70%、75%;在校生和未成年人报销比例在此基础上各提高10%,住院起付标准比成年居民下降50%……这一项项医保待遇提升的背后,是南通市政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拿出 “真金白银”为参保居民买单的结果。目前,南通仅市本级财政补助居民参保资金就占总费用的60%以上,保障水平处领先水平。
为参保者提供方便服务
在刚刚出台的 《社会保险法》中,对解决异地就医报销难问题进行了专门阐述。其实,南通市医保中心早就开通了市内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刷卡、沪通异地联网、省内异地就医联网、个人账户现金发放、邮寄委托报销等服务方式,较好解决了这一矛盾,并覆盖到所有居外参保人员,惠及面达100%,使公平医保在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不断发展。
目前,南通市医保管理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为标本,建立了包含41项职工医保、27项居民医保、9项生育保险分析指标体系,实施部分普通门诊费用按实结算,门诊慢特病医疗补助以及住院费用 “总量控制、增幅管理、按月预结、年终决算、超支分担”的结算办法,实现了计算机业务系统与财务软件的无缝衔接,有效预防了基金风险。
同时,南通市医保中心还开发了诊疗日记查询、诊疗项目、药品预警查询、门诊情况查询等网上稽查管理系统,对参保患者就医过程实施全程监控,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及进出机制,增强了定点医疗机构控制费用的意识,使医疗费用过快上涨势头得到遏制。住院费用由30%下降到20%左右,有效的监管使医保基金运行质量稳步提高,基金管理走在全国先进行列。
“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是参保人员吴玉珍送给南通市医保中心锦旗上的话,它代表了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信任和感激。从2010年10月起,南通市医保中心将单一分散的 “一站式”窗口服务向具有综合功能的 “网格化、一体化”服务方式转变,所有业务在任何一个窗口快捷办理。同时,他们将医保业务下沉到社区,形成了 “基金管理正规化、费用结算网络化、政策咨询便利化、就医购药一卡化”的新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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