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上调失业保险金 最高每月可领630元


昨日,记者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将全面上调,最高每月可领取630元。
据了解,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通知,决定从2011年1月起,提高全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同时提高以失业保险金为计发基数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如医疗补助金、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等。未实行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的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相同政策的设区市,从2011年1月起,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计发基数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失业保险金上调共分两挡,四个标准。失业保险金是以存折的形式,按月发放的。截至去年11月份,全市共有5792人领取失业保险,其中市本级2061人。
据悉,以前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2009年10月起执行的,时隔一年多再次提高,其中市本级的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由555元增至630元,最低标准由455元增至540元。失业保险金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抵御了物价上涨对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影响,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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