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居民医保顺延至本月25日


记者昨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1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续保和缴费时限顺延一个月,至本月25日结束,逾期不再受理。尚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居民需及时前往。
据悉,办理2011年度参保手续的居民,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
而办理2011年度续保的居民,则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或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续保手续。市人保局提醒,需要办理续保的主要有低保人员、低保子女、特困职工子女及身份发生变化的居民,已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续保工作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关于缴费,形式比较多样。市人保局医保中心表示,2010年1月1日前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有两种缴费形式。一是已领取“工商银行灵通卡”的,可直接将2011年度居民医保费在规定的缴费期内存入卡内,由工行代扣。二是没有领取“工行灵通卡”的,可持“南京市民卡”到工商银行指定的30家网点柜面直接缴纳现金。
而2010年1月1日后新参保人员,如已领到市民卡并且选择工行的,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全市任意一家工行网点开通银行卡功能后,直接将2011年度居民医保费存入“南京市民卡”,由工商银行代扣款。未领到市民卡或已领到市民卡但未选择工行的,由本人在规定缴费期内,直接持《参保登记表》(黄联)或市民卡到工商银行指定的30家网点柜面直接缴纳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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