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季度起失业人员可获额外物价补贴


时下物价上涨,这对于一些失业人员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不过,昨日记者从市人保局得到了一个好消息,从2010年四季度起,我市将在市区失业保险统筹区建立失业保险动态物价补贴与消费价格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当符合条件时,按季启动失业保险物价补贴联动机制,给在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
那么,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失业者才能领取到这笔额外的物价补贴呢?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从2010年四季度起,当国家统计局无锡调查队公布的季度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超过3%(含3%),或国家统计局无锡调查队公布的季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涨幅超过3%时,于季末次月启动失业保险物价补贴机制,给市区季末当月在领失业金的失业人员及领取生活费的续保人员(不含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的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
同时,该负责人介绍说,这笔失业保险物价补贴发放的标准,是按市政府公布的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5%确定的。目前我市低保标准为420元,故失业保险物价补贴为105元。据了解,2010年12月,我市在领失业金人员为2.8万人左右。另外,这笔失业保险物价补贴将采取与失业保险金相同的发放方式,通过银行卡发放给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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