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摒弃地域和社会身份差别 让城乡居民公平享有社会保障


珠海是一座小城,人口不多。在城乡统筹或者是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过程当中,我们重点考虑了四个问题:第一,通过多层次的制度安排,实现城乡居民的全覆盖。第二,打破城乡界限,搭建不同制度之间的连接通道。 在这一点上,具体包括打破户籍壁垒,农村居民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权利,不同制度之间也有了连接通道。第三,完善不同的财政制度,将政府投入作为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要抓手。第四,打造统一的工作平台,为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供服务。
实现全覆盖,搭建不同制度之间的连接通道是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以养老保险为例,我们认为重点在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鼓励他们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农民工确实没有能力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那么就参加农民和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也就是说农民和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是一个兜底安排。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安排上,我们没有按照城乡户籍的界限或者是内外人口的界限来进行划分,而是按就业人口和非就业人口的界限来确定,主要是根据就业人口的收入水平和缴费能力,以及非就业人口的就业水平和缴费能力、就业渠道进行安排。
(作者系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点评:我国传统二元经济结构在社会保障制度上的烙印,就是参保者有城镇、农村之分,农民、农民工、城镇职工之别。而推进统筹城乡,实践地区面临的一大挑战和难点,就是对这些以地域和社会身份为区别的参保制度进行对接。国外社会保障发展历史表明,制度面向的参保个体应以是否就业而不是城乡地域标准来划分。随着我国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农民、农民工、城镇居民、城镇职工之间的参保分割必将逐步消除,因此,以是否就业作为划分参保对象的标准,必将成为社会保障制度未来的一个方向。在这个层面上,珠海的做法颇具前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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