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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扩面 依法撑起保护伞


本报讯 (记者 杨风) “十一五”期间,通过大力贯彻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全面推进实施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和服务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 “平安计划”一期和二期,我国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2010年10月底,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15938万人 (其中农民工6178万人),提前并超额完成 “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1.4亿人的目标。预计到今年年底即 “十一五”期末,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将突破1.6亿人。
“十一五”期间,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和标准不断完善。 “十一五”期间,我国开展了 《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完善工作,预计今年年底即 “十一五”末前可修订颁布。制定并组织实施了新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为规范各地工伤康复试点工作,制定颁布了 《工伤康复治疗规范》和 《工伤康复服务项目》两个使用标准。修订颁布了新的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2009年版)。
“十一五”期间,工伤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2005年12月29日,原劳动保障部印发了 《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推进事业单位参保工作。2006年,原劳动保障部下发了 《关于组织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2008年,人社部下发了 《关于农民工 “平安计划”实施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的通知》,推进以农民工为主体的高风险企业和服务业企业参保工作,为农民工撑起了 “安全保护伞”。此外,各地还积极开展了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十一五”期间,我国在全国启动了工伤康复试点工作。成立了全国工伤康复专家咨询委员会,指导各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伤康复试点工作。人社部印发了 《关于开展工伤预防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广东、河南、海南3个颁布了地方工伤保险条例的省份先行开展工伤预防试点工作。目前,工伤康复、工伤预防工作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十二五”期间,我国工伤保险事业发展的目标是参保人数超过两亿人,基本建立起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相结合的现代工伤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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