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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琼开通医保异地结算绿色通道 8家医院可报销

2017-04-16 08:00:01 无忧保
     海南某单位退休职工杜德柔领到了《异地就医证》。记者 谢琳琳摄        一证在手,不用再两边跑腿了。广西新闻网记者 谢琳琳摄   83岁的海南外贸食品进出口公司退休职工杜德柔领到了《异地就医证》,已经在广西生活了10年的她喜上眉梢:“这下可好了,看病不用跑回海南报销了。”11月15日上午,在“广西海南两省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开通仪式”上,两省区社会保险事业局签订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协议,即日起两省区本级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可直接进行网上结算,杜德柔老人成两省区间享受该政策利好的“第一人”。   83岁老人首领《异地就医证》 异地报销解决“垫资多”“跑腿累”   杜德柔老人退休之后,跟随儿女到广西生活。老人虽然身体硬朗,偶尔有个头疼脑热去医院开点药都是自费“埋单”,但在几年前,因结石在南宁市某医院住过两次院,每次都花费了4000—5000元,老人回海南报销医药费每次都要等上十来天,年岁已高的杜德柔感觉到“吃不消”。   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赖永东告诉记者,目前在海南就医回广西报销的参保人员只有49人,但像杜德柔老人一样,在海南参保、到广西就医的参保人员人数众多,且分散在广西各个城市、县城,异地就医的两省区参保人员,长期被“看病难,看病贵,跑腿累”困扰。“在没有开通医保异地结算之前,一名海南职工如果想要在广西看病,先与医疗机构全额结算,再回海南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同样的,在海南看病的广西职工,也要先‘买单’后报销。职工个人垫付费用多、报销手续杂、报销周期长。”赖永东副局长表示,广西、海南两省(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的开通,标志着两省区正式建立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制度和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服务协管制度,为长期异地工作、居住的参保人员开辟了异地就医结算的“绿色通道”,将有效解决参保人“垫资多”、“跑腿累”的问题。   异地居住一年以上可报销 两省区8家医院受理   异地就医结算如果操作呢?广西、海南有哪些医院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结算?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后,凡在海南、广西两地居住或派驻工作一年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政策的两省(区)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只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办理《异地就医证》后,就可以凭证在指定的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记账结算业务,无需垫付医疗费后再回参保地零星报销。就医流程、入院登记、结算操作等就医管理按就医地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按参保地相关规定执行。普通住院,按就医地参保人员就医流程入院,医疗终结后先行出院,7个工作日后回院结账。   可办理异地就医结算业务的广西区本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区人民医院、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西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等4家。广西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异地就业结算业务咨询电话:0771-5893897   可办理异地就医结算业务的海南省本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海南省农垦总局医院、海南省中医院等4家。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将于明年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解决异地就医结算是新颁布的《社会保险法》明确的任务,因涉及政策、管理、计算机系统等问题,推进这项工作难度较大,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罗保林表示,将以两省区合作为起点,认真探索,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尽快推进与区内外不同统筹地区的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据悉,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正在加紧与广东、上海、北京等省市磋商,以尽快开通异地就医结算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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