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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价连续上涨 民政局或应急补贴低保户

2017-04-16 08:00:01 无忧保
  新京报11月6日报道 民政局“紧盯”涨价:若连续3月生活必需品价格同比超15%将发临时补贴 本报讯(记者温薷)针对物价上涨,昨天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监测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情况。如果连续3个月生活消费品价格均超过上年同期15%,将启动应急预案,向低保群体发放临时补贴。据悉,北京市仅在2007年启动过这项预案,向23万低保户每月发放20元。 物价上涨已纳入监控 由于近日物价持续走高,北京一些网友号召自晒家庭“恩格尔系数”,多位居民表示食品等基本家庭花费明显增加。 “对于北京居民及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支出情况,相关部门长期都会进行监控。”对此,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昨天介绍,按照2005年出台的《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预案》,市发改委、市统计局负责对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和低收入居民消费情况进行监控,同时,市民政局也将掌握低保家庭以及其他救助对象的生活状况。 该负责人表示,近期的物价上涨已经纳入监控的范围。一旦物价上涨对于低收入群体的影响达到应急预案规定的标准,将会通过临时救助、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等形式,缓解低收入者的生活困难。不过,按照目前监测情况,应急预案标准尚未达到。 北京仅启动预案一次 2007年10月,由于物价持续上涨,北京首次启动该应急预案,向全市23万困难人员发放临时生活补贴。这也是截至目前,应急预案唯一一次启动。当时的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元。 按照规定,如果物价涨幅达到应急预案标准,可根据粮油和副食品价格上涨情况,为低保家庭以及其他救助家庭按月发放一定数额的临时生活补贴,待物价回落到上年同期水平3个月后停止发放。此外,还可根据水、电、燃煤(气)等居住消费价格上涨情况,采取临时救助方式。必要时,还可调整低保标准,提高救助水平。 出现三类情形之一,将启动应急预案。 粮油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涨幅超过上年同期40%,且持续2个月以上时; 副食品价格出现大幅增长,造成满足城乡居民最基本的食品支出标准连续3个月超过上年同期15%时; 水、电、燃煤(气)等居住费用的价格指数出现大幅增长,造成城乡低保家庭消费性支出超过当年城乡低保标准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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