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947.4万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


昨日从天津市人社局获悉,近年来天津市居民收入和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不断提高,预计2010年,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将达到48934元,比2005年翻了一番,年均增长15.2%。
据了解,天津市连续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养老金由2005年的765元提高到1520元,年均增长14.7%。此外,天津市实施了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降低自付比例、扩大门诊特殊病范围等27项惠民政策,彻底解决了困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障问题,职工和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社平工资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失业保险金待遇由278元提高到500元;女职工分娩定额付费标准提高了1200元。
截至目前,天津市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参保分别达到418.6万人和461.4万人,居民养老保险参保85万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486万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947.4万人,参保率超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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