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下月启动实施医疗、生育保险市级统筹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出台政策,11月1日起启动实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市级统筹后,南宁市、县将实现医保“一卡通”,各县参保人员可持卡到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并与市本级参保人员享受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
政策具体包括了六个方面内容:一是市、县统一执行市本级政策,各县原政策文件废止;二是市、县统一缴费基数,逐步统一缴费比例;三是市、县统一执行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待遇支付标准、范围和管理办法;四是撤销各县财政专户,将市、县两级基金核算管理改为市级统一核算管理;五是统一业务规程;六是统一信息管理系统。
据了解,目前南宁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共分市本级及六县7个统筹地区参保,参保人数已超过150万人,其中属于县级统筹地区参保约30万人。市级统筹启动后,各县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将普遍得到提高,参保职工、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最高限额将分别达到16.98万元、9.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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