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及千家万户 山西医疗保险 划时代民生工程


题记:省委书记袁纯清指出,民生为本是转型跨越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完善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和社会保障全覆盖。要着力改善民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有质量,更有保障,更有尊严。
核心提示:作为加快城乡社会保障全覆盖步伐的重要部分,“十二五”期间,我省将着力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把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以及困难人群纳入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使参保率达到90%以上。同时,在不断提高保障水平的基础上,提高统筹层次和服务水平,带给老百姓更多的实惠。
这是一个划时代的民生工程,“十一五”期间,我省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初步形成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医疗救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医疗保障体系,为城乡各类人群构筑了一张医疗保障网,这张网惠及千家万户。
2005年底,我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是325万人,现在,全省城镇非农业人口中已经有900万人参加了医疗保险,接近“十五”末的三倍,参保率接近90%。这些数字的背后,是政府的支持、是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顽强拼搏和探索。
医保覆盖人群逐步扩大
在阳泉:为了让长期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的市属国有困难企业的职工享受到医疗保障,阳泉市把这些企业的缴费比例降到了2.5%。
“我们困难企业最缺的是钱,最怕的是职工生病。缴费比例降低,给我们停产多年又无正常缴费能力的公司带来了新的希望。”阳泉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部部长郝向东说。
2007年以来,我省用三年的时间从试点到全面建立起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我省争取中央财政8亿元补助资金解决了22万名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问题,省财政补助2200多万元解决了76户省属国有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阳泉、长治等8个市对市、县属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医保进行了补助,通过各级财政补助大多数重度残疾人员和低保户不用个人缴费就参加了居民医保。这些得力举措,让医疗保障走进了寻常百姓家。
医保待遇水平不断提高
在长治:不同市县区的参保居民,只需持全市统一制作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便可直接在全市任何一家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和结算,及时享受相关的医疗保险待遇,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就医、管理、结算“一证通”。去年又把20多个诊疗项目纳入报销范围,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了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报销比例平均达到80%和60%以上。
我省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在不断提高。全省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由“十五”末的60%提高到75%;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由40%提高到60%,近两年提高了15%左右。职工医保的支付限额,由10万元左右提高到17万元左右;居民医保的支付限额由3万元左右提高到8万元左右,极大地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就医负担。
百姓看病越来越便利
在太原:2009年,太原市范围内的大学生开始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涉及全市51所高校,目前,参保大学生已经达到14.1万人。今年,针对大学生门诊看病多,医保门诊报销每人每年仅20元的现状,太原市着手建立大学生门诊医疗统筹基金,将“每人每年的20元”集中起来,建立大学生门诊医疗统筹基金。基金建立后,大学生平时到门诊看病、打针吃药的费用,就可以用基金里的钱来报销,而且报销额度也不是仅限于每人每年20元。
我省现有定点医疗机构1378家,定点零售药店1632家,都比“十五”末翻了一番。绝大多数统筹地区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即时结算,参保病人住院看病只需要结清自付部分费用,医保报销部分由医院与医保中心直接结算,病人为医药费“跑腿”和“垫付”的历史一去不复返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出台,让省内异地安置人员、转诊人员可以在就医地直接结算,不必再回原参保地报销,老百姓就医看病更加方便了。
未来5年,随着我省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将有300多万农村人口进入城镇。我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致力解决好进城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问题,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及困难人群的参保工作,降低进城“门槛”,让更多的人能进得来、住得下、发展好。
“展望‘十二五’,我省将着力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职工医疗保险支付限额将达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六倍左右,居民医疗保险支付限额达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六倍左右,探索和推行更多的惠民政策,不再让老百姓望病兴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王建文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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