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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社会保险的核心资产

2017-04-17 08:00:01 无忧保
  数据是社会保险经办管理的核心资产,信息化是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正日益成为广泛共识。   记者:我听到一位地方同志这样评价“数据质量年”活动,他说:“效果之好、收效之大超越了我们开始的想象。”数据质量管理工作为什么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同和积极响应?   孟昭喜:数据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和内控制度建设是社保经办的三项基础管理工作,我们对此一直高度重视。社会保险数据既是经办业务记录,更是参保人员的权益记录,其质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社会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针对社会保险数据管理中存在的管理不够规范,数据不够精确,应用不够充分,分析不够深入等问题,人社部去年3月作出了在全国经办系统开展社会保险“数据质量年”活动的部署。数据质量年活动得到全系统积极响应,关键在于抓住了新形势下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的着力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已进入加速实现“全民覆盖”的新阶段,各险种覆盖范围急速扩大。当前狠抓数据质量,不仅是维护广大参保人员权益的需要,也是经办机构适应形势、全面履行职责的迫切要求。因此,各地对质量年活动高度认同,认为是抓到了当前提高经办能力的“牛鼻子”。   质量年活动的开展,更加提升了全系统对数据质量重要性的认识。活动过程中,通过普遍开展的学习动员和宣传交流活动,引导和促进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充分认识提高数据质量和开展数据应用的必要性,增强了责任感与紧迫感。从而切实把采集和提供真实可信的社会保险数据作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重要职责,不断促进数据管理和数据应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数据是社会保险经办管理的核心资产,信息化是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这已经成为全系统的广泛共识。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各地还一致要求将“数据质量年”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工程,结合经办管理和决策需要,不断推向深入。   记者:人社部有关领导曾强调:“数据质量的高低,要搞检查评估;但真正的检验是人民群众”。您怎样评价质量年活动的实际效果?   孟昭喜:我曾经提出质量年活动要达到五个目标,现在看来,已经基本实现了。这就是数据质量明显提高、数据管理明显加强、数据传输明显提速、数据应用显现成效和经办能力有效提升。   质量年活动推动不断提高数据的采集、记录、查询、应用水平,不仅有利于规范单位和个人的参保、缴费行为,准确审核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和支付标准,也为经办机构开展多样化、个性化服务,践行“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理念打下坚实的基础。更加精细化的数据不仅为科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决算创造了条件,也使精算工作常规化成为可能,对基金运行的预警监测工作加强。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对关键业务环节实行三级审核,重要数据实行备份和异地存储,有力地增强了防范风险能力。   记者:质量年活动不仅是对社保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的提升,还是一次对数据管理情况的普查。您认为我国目前社保数据管理状况如何?   孟昭喜:准确地分析和把握数据管理现状,是将数据质量管理工作推向深入的基础。通过数据质量年活动,我们搜集了参与检查验收的28个省份养老、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四个险种的数据管理情况。经过综合分析判断,我们认为经办机构数据管理具有较好的基础。具体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信息安全制度比较完备;二是统一的省级生产库数据指标体系基本建立;三是数据质量把关总体情况较好;四是数据规范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五是经办管理信息化程度达到一定水平;六是数据分析应用取得初步成效。   总体看,经办机构数据安全和质量管理体系比较健全,内设信息化部门数据管理职能基本落实,为经办管理服务提供了必要的支撑条件。这也进一步坚定了我们抓好数据管理和信息化工作的信心。对于个别存在的问题,我们为各省一一下发了本地区质量年活动检查验收报告和考核情况表。各地要针对这些问题,结合质量年活动的规范要求,继续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完善制度、建立机制、改进方法、加强督导来加以妥善解决。   数据质量是经办管理永恒的话题。要坚持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提高数据管理水平,为经办管理的平稳运行提供有力的保证。   记者:“数据质量年”活动之后,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应怎样建立长效机制?   孟昭喜:数据质量是经办管理永恒的话题。各地要充分认识数据质量在经办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既要根据质量年活动的阶段性要求,积极抓好总结评估等收尾工作,又要把握这项工作的长期性,毫不懈怠地推动质量管理不断走向深入。要把开展“数据质量年”活动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运用到日常性工作中去,坚持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提高数据管理水平,为经办管理的平稳运行提供有力的保证。   以开拓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强数据管理工作,关键要树立正确的数据管理观。总结各地数据管理实践经验,各级经办机构尤其是经办机构负责人在数据管理中要牢固树立三个观念,即资源观、质量观和安全观。在社会管理领域,信息革命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不仅推动了社会组织结构的变化,也使社会组织的管理对象从传统的人、财、物三要素管理走向人、财、物、信息四要素管理的新阶段。各级经办机构要将数据信息真正视为第一资源,增强开发利用数据的主动性;加强统筹协调,正确处理开发利用与规范管理的关系;以积极开放的心态,着力提升经办管理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推动信息共享,增强信息服务能力。   记者:香港八达通公司出售客户资料的事件引发了大家对数据安全问题的关注。您认为应怎样维护社保数据的安全?   孟昭喜:胡晓义副部长就八达通事件专门作出批示,他指出:“社保经办系统掌握的个人信息资料潜在商业价值巨大,我们既要推进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又要承担保护公众隐私权的义务。”他还要求部社保中心会同有关方面着手制订部门规章,规范全系统的行为。从目前情况看,受我国个人信息(隐私)保护立法缺位的制约,社会保险业务信息共享的范围、管理权责等也缺乏统一、明确的规定。其结果是,无序开放的隐患与信息共享的困难并存,既可能损害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又影响了工作绩效。   在这种情况下,各级经办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的迫切性、复杂性,要牢固树立三个意识:一是树立责任意识。对检查中发现的数据安全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抓紧解决数据备份、管理员权限管理、用户操作权限设置方面的安全隐患。二是树立主体意识。联网数据来源于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活动,即使通过交换、应用于决策,其最终成效仍然要从服务于参保人员上体现出来。因此,部相关文件明确经办机构在生产库管理以及联网数据的上报和应用中要负主要责任。各级经办机构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数据管理工作,特别是探索参与和加强联网数据管理的有效途径。三是树立协作意识。数据联网和管理应用是一项系统工程,经办机构内部信息统计与业务部门之间要协作,经办机构与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更要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查找和解决问题,确保数据安全和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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