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同一厂家同一种药“同城同价”


近日,《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库(2010版)》向社会公示,9月27日公示截止。全省将于10月1日正式执行新的药品目录库。记者昨天联系我市医保部门负责人,对方透露,扬州的具体方案还在商定之中,预计近期可出台并向社会公布。
一种药全省只用一个名称
全省统一的医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库,取代了原来各市、县自行制定的医保药品目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记者查看了近日公布的《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库(2010版)》。现公示的新药品目录库中包含西药23216种(其中甲类药9859种,乙类药13357种)、中成药6560种(其中甲类药2560种、乙类药4000种)、民族药186种。每一种药品都详细列出中英文通用名、生产厂家、商品名、标注剂型、规格、处方药标志、生产企业、供应商等信息。
有关人士介绍,此次对西药、中成药、民族药分别按药品品种编号进入系统库,是为了统一和规范。过去同一种药有很多名字,只不过是产品规格和包装不一样,现在全省统一药品名称后,一种药只有一个全省统一的名称,各地不得调整或另行制定。比如西药中,同一通用名给药途径相同的不同剂型在同一分类中只编一个号;中成药中,正式品名、甲乙分类和给药途径均相同的不同剂型只编一个
号,如藿香正气丸(水、颗粒、胶囊、软胶囊、片、口服液)。
据悉,《药品目录库》每季度更新一次,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后执行。建立统一的医保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库,并实行网上公示,可以督促医院、药厂严格执行医保政策,也有利于老百姓明明白白看病。
同企业同药品价格相对统一
次目录库还标明了中标价和中标零售价两项内容。比如,中成药中的感冒清热颗粒(规格12g)属于甲类药,每盒中标价7.8元,中标零售价9元;感冒清热胶囊(规格0.45g)1盒属于乙类药,中标价9.1元,中标零售价12元。
据有关人士透露,以前是各个市组织药品招标采购,从今年4月起是江苏省药品招标采购中心组织。中标零售价大多是中标价的基础上再加价15%,价格比原来江苏省各市招标后的实际价格降了近10%。全省县及县以上的医疗机构销售与此次公布的同厂家、同品种、同剂型、同规格、同质量层次的药品,要在不高于中标零售价格的前提下来确定零售价。
据悉,药品集中采购的最大好处就是减少中间环节,从而降低药价。在药品集中采购前,不同类型的医院药品来源也不同,导致各个医院的药品定价五花八门。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种药,在不同的医院,价格相差不少,这就是一直为老百姓所诟病的“同城不同价”。实行集中采购后,都是在同一“起点”上,因此药价起伏不会太大。
“医保部门的《药品目录库》数据库与省物价、省药品招标采购中心数据库共享,凡在江苏省药品招标采购中中标的目录内品种都直接分别纳入《药品目录库》甲类、乙类和丙类目录,药品买进来多少钱,最高卖出去多少钱,能报销多少,患者今后上网到目录库里一查便知。”有关人士介绍,甲类药品为保障性药品,临床治疗必需,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医保基金要按照比例全额报销,如上述的感冒清热颗粒,9元直接进入医保报销范围按政策比例报销;乙类药品就是刨除自付部分后再按政策比例报销,如感冒清热胶囊,12元要先自付,假设某市规定医保自付比例为10%,那么个人则要先付1.2元,剩下的10.8元再进入医保报销范围按政策比例报销。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