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下月起按新标准领失业金


10月份,鞍山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5000余人就可以按照新标准领取失业金了。
2010年7月1日起,鞍山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开始上调。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高新区失业金发放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64元和406元两档,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和525元。
昨日,记者从鞍山市劳动就业服务局了解到,从10月份开始,正在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就可以直接按照新标准600元和525元领取失业金了。同时,7月、8月、9月三个月的欠发部分也会一并打入失业人员的银行卡中。
如果10月份领到手的失业金没有上调,可持本人身份证及领取失业金的银行卡到当地经办机构咨询。
对于在7月、8月、9月三个月期间领取失业金到期或者退休的人员,也可以领到相应月份的差额。例如领取失业保险金在8月份到期,这样他就可以领到7月、8月两个月的上调部分。
这部分人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及领取失业金的存折或银行卡到原经办机构办理领取手续。
需要提醒的是,此次失业金上调补发工作11月截止,失业人员需要抓紧时间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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