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温县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2017-04-18 08:00:01 无忧保
  近日,河南省温县对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进行了调整,在个人缴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提高了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   一是实行门诊统筹报销,取消个人账户。从今年开始,城镇参保居民在该县定点医院门诊就医时,凭参保手册按40%比例直接报销,每人每年可报销200元。二是降低住院起付标准,提高报销待遇。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城镇参保居民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的起付标准,由原来的300元调整为200元;参保的少年儿童和在校学生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10万元,其他城镇居民最高支付限额,参保第一年由2.5万元提高到5万元,连续参保缴费的报销额由每人每年增加2500元提高到5000元,最高报销额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参保居民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5%、55%、50%调整为75%、65%、60%。

标签:   城镇居民医保医保待遇居民医保医保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