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工伤
北京工伤人员护理费用提高


市人力社保局昨天发布消息,7月1日起对本市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提高护理费标准。调整的范围为2009年12月31日前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
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2018.5元的,调整到2018.5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1614.8元的,调整到1614.8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1211.1元的,调整到1211.1元。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