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为灾区群众制定特殊医疗待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卫生厅、财政厅日前紧急下发通知决定,自8月10日起至9月30日前,对因山洪暴发受灾严重的同心县河西镇建新村参合群众发生的所有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由新农合基金全额支付。
8月10日,山洪暴发导致同心县部分地区受灾,其中受灾最严重的河西镇建新村受灾群众涉及289户1130人,给当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500万元。为确保灾区患病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卫生厅、财政厅研究决定,对灾区群众近阶段患病就医和医疗待遇支付特事特办:对建新村新农合参合人员,自8月10日起至9月30日前,因洪灾所致的外伤、惊吓和灾后重建期间所患的感冒、痢疾、腹泻、皮肤病等疾病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由新农合基金全额支付。其他慢性病按照新农合现行政策予以补偿。治疗上述疾病使用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急救、抢救必需药品及诊疗项目,可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目前,同心县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要建立灾区患病群众就医结算“绿色通道”,简化就医手续和待遇支付程序,做到随病随医,费用随治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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