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医保市级统筹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通知》,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区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市级统筹。为此,广西人社厅召开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视频会议,对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
此次工作的目标是:2010年第三季度除柳州市、钦州市以外的12个市必须出台实施方案,到年底全面启动实施。通过3年过渡,最终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管理、医疗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的“五个统一”。
广西人社厅要求各市加强领导,补充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增加业务经费,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素质与业务技能的培训。同时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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