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率先实现工伤保险市级统筹


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已率先在全国实现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参保人数达到277万人,是建立工伤保险制度前的近7倍。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工伤保险事业加快发展,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制度,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同时,从2006年至2009年,我省三次大幅度调整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切实保障了工伤伤残职工社会保障待遇的落实。
近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又发出通知,在2007年的基础上,又较大幅度地增加了工伤伤残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由原来的20项增加到50项,其中,假肢类增加4项,矫形器类增加17项,其他类增加9项。
调整之后的辅助器具品种更多、技术更先进、功能更全面,不仅能满足工伤伤残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要求,而且矫形器的增加,更有助于工伤职工的早期治疗和肢体功能的恢复,改善其生活质量。与此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辅助器具配置费用标准也相应提高,幅度达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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