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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在手 医保“被报销”?


住院花费的票据都在手上,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申请报销的时候,却被告知这笔医疗费用“已报销”了。
犯疑
是否有人冒领医药费
刘先生说,5月5日,7岁的小孙女小娴(化名)因患急性阑尾炎,送进泉州市第一医院住院治疗,并进行了手术。5月13日出院结算时,总共花了5000多元。入院时家人预交了4500元,出院结算时,医院又退回了近700元。
因为小娴有投农村医疗保险,刘先生就将住院的开销等票据准备好,交给了镇医院负责农村医保的同志代为报销,可是几天后,得到答复:这笔医疗费用已经报销过了,不能再二次报销。
“这些手续都在我的手上,也从没向有关部门要求过报销,怎么会已经报销过了呢?会不会是被冒领了?”刘先生怎么也想不明白。
释疑
结算时已自动报销
刘先生向记者提供了当时出院时的收费票据上标注着“总费用5024.68元,应退还798.32元”,有一栏为“统筹基金支付:1323元”。
记者随后向南安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查询,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实是为了让百姓能省点麻烦,倒惹了“麻烦”,小娴的这笔农村医疗保险费用,在出院的时候已经直接扣除了。
据悉,从今年5月1日起,南安医保中心与泉州的几大医院联网,辖区的病人在泉州的医院治疗时,出院的时候就会对有新农合保险的病人,将可报销的款项直接扣除,之后,再由医保中心与医院进行结算支付。即,小娴出院时的住院收费票据上,“统筹基金支付”的1323元就是已报销的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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