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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追踪-保险从业考试


6月13日至15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英国伦敦进行了今年上半年的最后一次联席会议,会上讨论了包括保险合同、金融工具、租赁在内的多项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具体内容。然而,由于新的保险合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诸多方面依然存在有待继续讨论之处,原计划于2011年6月底出台的新保险合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未能如期完成。 长期以来,世界各国对保险合同会计处理方式的规定各不相同。一方面,这使得很多跨国保险集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告时遇到了极大的困难;另一方面,它也使保险行业中的很多投资者对不同会计准则下同一家保险公司的财务报告结果迥异的现象倍感疑惑。正因如此,保险公司、投资者以及评级机构很早就呼吁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一套统一的保险财务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主要目标正是开发和推广一套高质量的、易于理解的、可实施的全球公认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实际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很早就意识到建立全球统一的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重要性。早在1997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前身——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就设立了一个指导委员会,开展关于保险项目的起步工作。该指导委员会于1999年12月以原则声明草案(DSOP)的形式向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递交了总结报告。2001年3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改组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后者于2001年7月正式接手关于保险合同的项目,并将其列入技术议程。在2001-2002年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成员和工作人员对9个国家的19家保险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2002年5月,考虑到保险合同国际会计准则改革不宜过于激进,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决定将该项目划分为两个阶段来完成。2004年3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即IFRS 4),标志着该项目第一阶段的完成。作为一个过渡性的会计准则,IFRS 4在保险合同定义、保险负债分拆、平衡性准备金与巨灾准备金计提、自由分红产品以及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等方面均做出了探索性的规定。IFRS 4得到了欧洲保险业的支持,欧盟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所有欧盟上市公司按照IFRS 4编制财务报告。 2004年中,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启动保险合同项目的第二阶段工作。2004年11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专门成立保险工作小组(IWG),帮助其对有关保险合同的会计问题进行分析,并先后于2004年5月和2007年5月两次发出针对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初步意见的讨论稿,收到来自全球的百余份反馈评论意见。 2008年10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保险合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二阶段项目由于另一个颇具国际影响力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加入而变得更加受人关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是为美国非政府私人企业制定财务会计准则的机构,它所制定的美国公认会计准则(US GAAP)被业界认为是一套最具有国际性公认的会计准则,一直得到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SEC)和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的官方权威认可,在美国上市的企业均需要遵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加入,意味着保险合同国际会计准则在全球实现统一成为可能。 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10年7月30日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险合同》的征求意见稿,被业界视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险合同项目中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在随后的4个月时间内,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收到了来自全球的近250份反馈意见。2010年9月17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保险合同征求意见稿和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为基础,在美国发布了《保险合同初步意见》的讨论稿,并在随后的3个月内收到了近80份反馈意见。在2010年12月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针对保险合同项目分别在日本东京、英国伦敦和美国康涅狄格州诺沃克举行了三次公共圆桌会议,听取了包括会计准则的编制人、阅读人以及审计人在内的各方面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信息。 2011年1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继续推进保险合同的联合项目,开始审阅收集到的反馈意见。在2011年上半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召开多次会议讨论保险合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项目,最频繁时一个月内的会议次数超过三次,多数的讨论会是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联合召开的。然而,由于保险合同涉及的会计准则的复杂性,准则的很多具体内容依然处于讨论之中。保险合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项目的最初时间表是计划在2011年6月底定稿,但这个时间表现在已经无法兑现。 目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依然希望保险合同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可以在2011年底完成讨论并公布。但是,当观察到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收集到的反馈意见与初始的征求意见稿存在如此多的差异时,业界预期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未来可能将不得不第二次发布新的征求意见稿。这可能会使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预计在2011年底完成保险合同准则项目的希望再次受挫。而且,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委员们任期为5年,2011年6月底恰恰是上一届的委员到期卸任之时,包括新任主席在内的新一届委员们刚刚于2011年7月1日正式上任。理事会的新任委员们是否认可或者需要重审上一届委员业已达成的意向性结论,这也可能成为影响保险合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最终定稿时间的重要因素之一。 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在会计准则建设及国际趋同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面对国际会计准则在保险合同方面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我们应密切关注其发展动态,理解其变动原因,充分借鉴最新成果,从我国的具体实情出发,为未来修订完善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实现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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