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被征地农民养老金提标-保险从业考试


宿松县近日出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办法,提高了养老金标准,扩大了享受人群范围。 该办法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经依法批准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0.3亩或被征地单位征收耕地达到80%及以上,被征地时享受土地分配权益的年满16周岁的农业人口,均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参保门槛比以前降低。原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必须缴纳5000元/人的参保基金,新政策取消了这一限制性规定,改为由参保农民自愿选择相应标准缴纳。同时,新政策规定凡统筹基金征收到位的,新参保人员每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由100元提高到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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