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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启动下年度居民医保-保险从业考试

2017-01-27 08:00:01 无忧保
  日前,东至县2011—2012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工作正式启动,该县人社局向各参保单位下发了有关通知,就组织领导、宣传贯彻、加强督查、部门责任等提出具体要求,并对参保和续保对象、办理程序、缴费和政府补贴标准、参保截止时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城镇以户为单位、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参保。参保、续保家庭须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等代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享受城镇低保居民、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患重病的老年人、城镇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重症残疾人员。参保时需提供民政或残联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经代办部门审核确认后,免缴部分或全部个人参保费用。一般居民参保缴费日期为7月27日,截止日期为8月20日;在校学生为9月1日至9月30日,逾期未办理参保登记的,不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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