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提高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保险从业考试


昨天,2011年度本市城镇居民医保登记参保开始受理,将于3月31日结束。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上海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出现四大变化,涉及门急诊报销比例、参保手续办理地点、政府投入、居民缴费标准等方面内容。 门急诊报销比例提高 新政策提高了门急诊报销比例,以减轻慢性病患者负担。同时,鼓励“小病进社区”,拉开一、二、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55%和50%。 政府投入增加1.6倍 2011年,政府财政对居民医保的投入力度明显增加,预计将比2010年增长约1.6倍。 居民缴费标准提高 个人缴费标准也有提高,以建立正常的筹资增长机制,确保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其中,70周岁以上人员从原240元提高到310元;60-69岁人员从原360元提高到460元;19-59岁人员从原480元提高到62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从原60元提高到80元。 新政策增设门急诊300元起付线(19-59岁人员的原1000元起付线不变)。据测算,由于同时提高了门急诊报销比例,虽增设门急诊起付线,但对需长期服药和治疗的慢性病患者来说,自负医疗费负担的比例反而将有下降。 参保手续可就近办理 根据目前大量市民人户分离现状,从2011年开始,居民除了可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手续,也可就近到街道医保事务服务点办理。 医保部门提醒,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尽快登记参保手续。按照新的规定,市民如逾期参保,将面临3个月的等待期,期满后方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如欲了解相关文件,市民可登录www.12333sh.gov.cn或www.shanghai.gov.cn查询。有关参保登记和缴费的办理地点、办理流程,可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962218咨询。 新政策继续对困难人群参保进行帮扶补助,城镇低保家庭成员等可减免其缴纳个人缴费的新增部分,城镇低保家庭成员和城镇重残人员等也可减免增设的门急诊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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