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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2016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低保标准由400元提高到420元


株洲市2016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低保标准由400元提高到420元
昨日下午,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株洲市城区五区居民低保提标工作近日完成,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由月人均400元提高到420元,上调幅度为5%,低保对象人均补差达到305元。
根据《关于株洲市城区城镇低保提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从2015年1月1日开始算起。各区街道办事处(乡镇)要对低保申请对象,进行三级连审,即由区、镇(处)、社区三级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共同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对申请对象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提出审批意见,同时,及时将三级连审的结果更新资料和网络数据。
今年5月份开始,城区五区低保按新标准发放,并已于5月份按新标准补发了1-4月的提标补差金额。
株洲市低保政策实行的是差额补助,即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减去低保人员的月均收入,所剩差额由政府补贴。根据《通知》要求,城镇低保对象分为A、B、C三类,A类人员为“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的人);B类人员为重病、重残人员;C类人员为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一般人员。不同的低保对象,享受低保也有所不同。城市五区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将达到3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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