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养老保险有限并轨


探究养老保险有限并轨 据新金融观察报报道,在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的背景下,如何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考验着政府、企业和个人的智慧。
由于牵涉面甚广,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总能触动各方敏感的神经。尽管诸多国家均面临这样一个问题,但在我国表现得尤为突出。
衔接
在马年春节,“马上体”可谓最火的祝福语。而当人们如此集中地表达出“马上”改变的诸多希望时,有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下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下称:城居保)要合并的消息也于春节长假后的第一天流传开来。
这一次并非网络传闻,而是来自当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尽管之前一些省份已经率先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但此番决定显然意在构建一个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消息公布后,各方热议不断。“这是一次‘里程碑’式的突破。”有受访专家对记者表示,此举是建立适合中国人口老龄化加速推进的养老体系,尽快消除体制和机制上障碍的一个战略拐点。理由是,“并轨”将缩小保障水平的城乡差异,消除养老保险“双轨制”的城乡分割,改善养老保障的地区差异以及对流动人口养老保障不平等,为推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搭建升级阶梯。
不过在一些人“叫好”的同时,也不乏悲观的论调:养老保险“并轨”仅仅迈出最容易一步。
张熠是上海财经大学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系讲师,长期从事社会保障理论、养老金经济学和金融学等研究。面对“新农保”和“城居保”并轨,他并不意外,“两者在最初制度设计上就是统一的,已经为并轨留好了接口。而且,前几年户籍改革取得的进步已经为这项改革铺平了道路,改革水到渠成。”尽管认为这可以视为一个标志性事件,但张熠对新金融记者坦言,这仅仅是一个开始。
2009年,在遵循“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根据当时的试点办法,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其中,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尴尬的是,自2009年试点以来,“新农保”也一直未能摆脱待遇低等问题,不少参保者认为无法满足自身生活需要。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社会保障研究室副研究员王桥认为,在落实新的政策过程中,如何让“新农保”和“城居保”顺畅衔接合并、如何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等,需要政府总结经验,积极稳妥地探索,提出具体办法,注重保障公平,提高社会养老资源利用效率,逐步改善参加“新农保”人群的待遇。
公平
采访中,“公平”一词多次为王桥所强调。在她看来,当下养老保险公平性目标所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制度设计多元化的问题,特别是不同群体,户籍身份不同、就业岗位不同,对应的养老保障制度设计不同,享受的养老保障待遇差距较大,不能体现每一个公民公平地享有社会保障权利的要求。
根据201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来看,企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则由国务院规定。事实上,围绕当下“碎片化”的养老保险制度,不仅仅是城乡二元的“双轨制”,而是“四轨”、甚至是“十轨制”的问题,复杂性可见一斑。目前来看,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养老保险差距问题更为突出。
去年11月,人社部官员在解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时强调,要从政治高度来认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大意义。在他看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不仅仅是一个社会保险问题。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府也不可谓不重视。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就曾明确提出,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此后的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按照《试点方案》,试点地区要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施新的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逐步实行省级统筹等。
不过时至今日,此项改革进展仍十分缓慢。去年6月,张熠对新金融记者表示,由于改革没有补偿机制,这让大家觉得不踏实。另外,事业单位和一般企业有很大差别,公务员不改也是进展缓慢的重要原因。
今年2月,张熠又对记者谈及这一问题。“基本养老金制度应该并轨,待遇也可以适度降低,但待遇无须趋同。”在张熠看来,在基本养老金并轨的同时,给机关事业单位员工补充一个职业年金是一个合理的选择,但职业年金如何设计、筹资、过渡仍然有许多需要仔细考虑的问题。他认为,应该从包括工资在内的整个薪酬角度来解决这一问题,而不能仅仅盯住养老金。
不少学者也认为,“并轨”不等于将机关事业单位简单地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而是可以采取同一制度但分别管理与经办。改革的核心任务是要解决企业职工养老权益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差别问题,真正实现缴费义务平等、制度结构相同、待遇计发办法一致,而是否将制度运行合并为一体,还要看财政体制等具体情况及管理效率提升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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