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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居住证暂行条例:小小居住证寄托大希望

2017-02-08 08:00:02 无忧保
  【暂改居】   2016居住证暂行条例:小小居住证寄托大希望   《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我国将彻底告别“暂住证”时代。   《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虽然目前居住证在厦门实施的具体细节尚未明确,但很多外来务工人员已经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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